消費者王女士在余杭區(qū)良睦路889號的“萊茵體育生活館”給孩子報名了15節(jié)游泳私教課,“但我和商家溝通過程中上課時間一直難以協調,所以我和商家申請退款,工作人員表示同意,但要收取25%的手續(xù)費用。”王女士說,“是因工作人員一直沒有給我安排好課程,我才不得不申請退款,我認為不應該由我來承擔手續(xù)費用。”
于是,王女士向與本報維權熱線聯動的12345市長熱線投訴此事,希望能按照剩余課時退還費用。
消費者: 多次約課約不上
消費者王女士:2020年,在姐姐的介紹下,我在“萊茵體育生活館”繳納3600元給孩子報名了15節(jié)游泳私教課。當時工作人員給我一份合同讓姐姐轉交給我簽字,但姐姐后來忘了給我,我也就沒有在上面簽字。
然而,孩子上了兩節(jié)課之后一直不太適應,不肯下水。于是,教練就建議孩子大一點的時候再來學習,并同意將我的課程保留到上完為止。
今年5月,我再次聯系工作人員安排上課,預約了每周的周一、周三、周五上午10點去上課。但因孩子還沒放假,所以我表示等孩子暑假再來上課。7月3日,對方詢問我是否要上課,我表示要出去旅游,想8月再來上課。
可是,當我8月再次詢問工作人員,對方卻表示周一、周三、周五的上課時間已經被排掉了,只能選擇其他時間上課。然而,多次交涉下,我的上課時間還是無法與商家協調一致。于是,我向商家申請退款,對方表示要扣除我上過的兩節(jié)課時費用外,還有收取我25%手續(xù)費用。
對此,我表示不能接受,我認為是他們沒有給我安排好課程,不應該由我來承擔手續(xù)費用,我要求按照剩余課時退還費用。
商家:
退費要收25%手續(xù)費
游泳館負責人:對于王女士提出的問題,我們已經給出了多種解決方案。
首先,關于課程問題我們一直在積極溝通調換時間,但因王女士的教練是泳池經理,課程安排比較緊,所以我們建議王女士更換一個游泳教練上課,但被王女士拒絕。
于是,我們提議王女士把卡轉給其他認識的朋友或親屬,轉卡我們也可以不收取手續(xù)費用。但王女士不太想主動詢問身邊人,于是,我們也幫王女士詢問了同在我們館內學習的王女士的姐姐,對方表示沒有這方面的需求。
目前,王女士如果想轉課,自己可以繼續(xù)尋找轉課對象,我們也可以幫王女士看看有沒有合適的學員。但如果王女士堅持要退款,我們是要收取25%的手續(xù)費用。
律師:
不應收取手續(xù)費用
浙江澤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夏謹言:消費者與商家因無法就上課時間協調一致,消費者要求按照剩余課時退還費用。商家同意退費,要求扣除學費總額25%的手續(xù)費。但雙方并未事先約定手續(xù)費,商家要求收取手續(xù)費沒有依據。另外,雙方達成退費約定后,商家應當即時為消費者辦理退費,不得故意拖延。(見習記者 賈鑫茹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