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揚子晚報網5月10日訊(通訊員 江公宣 記者 梅建明)據介紹,自4月18日起,江蘇省公安廳開展電動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,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核發(fā)全省統(tǒng)一的電動自行車車牌,未經國家相關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不得在本市進行生產和銷售。為配合上級的檢查及宣傳要求,切實壓降涉及電動自行車的道路交通事故的發(fā)生,南京江寧橫溪交警中隊結合轄區(qū)交通實際,從源頭管控、違法查處、安全宣傳等方面入手,嚴格落實各項工作措施,深入推進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(jiān)管專項整治行動。
圖為交警進行安全宣傳
5月10日上午,該中隊負責人前往橫溪街道石塘社區(qū)青少年社會實驗基地,為廣大師生帶來了一堂生動的交通安全知識講座。在基地會議室內,民警通過精心準備的課件和資料,向師生們分析了當前交通安全形勢,運用現場圖片和事故視頻資料結合的具體案例,講解了騎電動車闖紅燈、逆向行駛、違法載人、酒駕醉駕、騎電動車未佩戴頭盔等違法行為的重要性和危害性。
圖為交警進行安全宣傳
同時,民警還宣傳了有關電動車的相關規(guī)定及知識。而通過此次活動,使師生們牢固樹立“文明守法,平安出行”的交通出行理念,養(yǎng)成文明參與交通的良好習慣,引導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(guī),倡導廣大師生共同維護安全暢通、文明和諧的交通環(huán)境。
校對 陶善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