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一名儲戶的243萬儲蓄被行長挪用,銀行卻告知“只能賠一半”的新聞,牽動著不少網友的心。
隨著案件的更多細節(jié)曝光,基金君更是大跌眼鏡。
【資料圖】
一起來看具體情況:
一家243萬被行長挪用
據(jù)央視網報道,2008年,為幫時任郵政儲蓄銀行南京江寧支行銀行負責人的時某寧完成任務,李先生一家分別使用3個身份證,在其銀行存入了135萬元。
在之后的10年時間里,為了幫時某寧完成儲蓄任務,除了陸陸續(xù)續(xù)往里面存錢之外,每年還會連同當年利息一起再存入銀行。
據(jù)李先生介紹,每年這位銀行行長時某寧都會親自上門服務,存完以后再把存折、回執(zhí)單給你送過來,每個月給你發(fā)一些米面糧油,通過中國郵政寄到家里。
國有大行的VIP服務,享受了十年之后,2018年底,李先生一家發(fā)現(xiàn)存在郵政儲蓄銀行南京江寧支行的存款取不出來了。
據(jù)了解,他們從2008年存入第一筆本金,連帶后續(xù)存入的部分,加上利息,已累計約243萬元。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后,他們立刻報警。直到警方介入,他們才發(fā)現(xiàn),存折上除第一筆存款信息是真實的外,其他存取記錄都是假的。
次年4月,時任銀行行長時某寧被抓獲。2020年9月,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:經審理查明,2008年1月至2018年3月間,被告人時某寧在銀行工作期間,制作假的存折交易流水,先后多次挪用客戶李某等人的存款,共計人民幣2430109元。
最終,被告人時某寧因犯挪用資金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,并退賠被害單位銀行人民幣2430109元。
銀行拒賠:儲戶未盡到審慎注意義務
刑事官司判了,但錢還是要不回來。于是李先生一家將銀行告上法庭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儲蓄機構應當保證儲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,不得違反規(guī)定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。為此,法院作出銀行返還儲戶存款的判決。
不過,銀行卻不服判決,提出上訴。2022年5月13日,南京市中院作出撤銷一審判決,發(fā)回重審的《民事裁定書》。
據(jù)李先生透露,從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17日,該案重審經歷了6次庭前會議、調解和合議庭開庭。對于一審判決,銀行認為該行與涉案儲戶之間不構成儲蓄合同關系,系委托時某寧處理,且儲戶長期不查詢不符合常理。
另外,銀行在庭審中提到,在銀行工作人員實施的犯罪活動中,如果原告(儲戶)自身存在過錯,此種情況下應當由原告以及時某寧承擔損失,因為原告在處理自身存款中也沒有盡到審慎注意義務。
對于銀行的說法,李先生等人并不認同。李先生表示,“我看網上有人講,怪我們自己不到柜臺去存。20年前,銀行是有上門服務的,那時候還不能隨時查詢,都是一本存折‘一本通’,老人們當時也要上班,沒時間總去銀行。”
在經歷多次上訴和法院判決后,郵儲銀行只承認賠償受害人120萬元,也就是損失金額的一半。對此,李先生表示無法接受。
網友炸了
對于李先生的遭遇,不少網友表示同情,不理解銀行所說的儲戶在處理自身存款中,沒有盡到審慎注意義務。
有網友指出,銀行也沒盡到對員工日常行為規(guī)范的審查義務???畢竟是貴行員工心術不正利用職務之便犯罪,銀行應該拿出責任擔當解決問題而不是詭辯逃避責任!
中國郵政南京分公司緊急回應
針對上述事件,3月21日晚間,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發(fā)布聲明回應稱,待案件終審判決后,我們將嚴格執(zhí)行法院判決。全文如下。
聲明
近日,我們關注到媒體關于我公司江寧區(qū)岔路口營業(yè)所資金糾紛訴訟案件的相關報道。我們高度重視,充分理解客戶的訴求和心情,充分理解社會公眾對資金安全的關切。社會各界的批評和建議是對我們的關心和愛護,對此我們非常感謝。
保護客戶資產安全,是我們的責任和天職。鑒于該案復雜、存在一些疑點,我方已提起上訴,現(xiàn)法院已發(fā)回重審。目前案件正在重審中,我們還不便向社會公布更多細節(jié),也請大家多給予理解。
請廣大公眾相信,我們一定尊法、守法。待案件終審判決后,我們將嚴格執(zhí)行法院判決。我們始終以客戶為中心,依法合規(guī)經營,切實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,并將以更加優(yōu)質的服務回饋廣大客戶的厚愛。
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
2023年3月21日
(文章來源:中國基金報)